设立宗旨
为激励学生勤奋向学、立志成才,厚植自强不息、锐意进取的精神品质,同时深化校企协同育人,凝聚企业、校友与师生多方合力,构建“社会支持教育、教育回馈社会”的良性循环,依据《黄河交通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》《黄河交通学院社会捐资助学项目管理办法》等文件规定,特设立黄河交通学院雄鹰奖学金。
组织机构
学校成立雄鹰奖学金评审委员会,由校长担任主任,分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任副主任,成员包括:
- 捐赠企业代表
- 捐赠个人代表
- 优秀学生代表
- 学生工作处、教务处、财务处、校友工作办公室、纪检与监察办公室及各二级学院负责人
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,挂靠学生资助管理中心,负责奖学金的宣传、评审等日常管理工作。
资金来源与长效运行
雄鹰奖学金资金来源包括:
- 学校学生资助专项资金;
- 企业、校友及师生个人自愿捐赠资金。
财务处负责专款专用、独立核算,并接受捐赠人及上级财政、审计、纪检监察部门监督。学校鼓励社会各界持续捐赠,并可根据利息收入适时调整奖励额度与人数。
爱心捐赠单位及个人(截至2025年10月)
以下单位与个人以大爱支持我校人才培养,彰显责任与情怀:
中知通远(北京)科技有限公司
捐赠金额:60万元
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捐赠金额:10万元
胡世雄教授
捐赠金额:10万元
学校将与所有捐赠方签订捐赠协议,并颁发捐赠荣誉证书,铭记善举,传承大爱。
奖励对象与标准
奖励对象:我校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学生,须同时满足:
-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- 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- 遵纪守法,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- 学习成绩特别优异(平均学分绩点位列专业前三名)。
奖励等级与标准:
- 雄鹰一等奖学金:3000元/人(绩点前30%);
- 雄鹰二等奖学金:2000元/人(绩点中间40%);
- 雄鹰三等奖学金:1000元/人(绩点后30%)。
每年奖励不少于25人,合计资金不低于5万元。具体名额根据捐赠总额、利息收入及各学院学生比例综合确定。
评审程序与表彰
评选时间:每年秋季学期末或春季学期初。
- 学生本人申请;
- 学院初审并公示5个工作日;
-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复审;
- 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;
- 评审委员会终审确定获奖名单。
获奖学生由财务处一次性发放奖金,颁发荣誉证书,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。
注:已获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黄河前进奖学金者,不再重复授予雄鹰奖学金。
捐赠通道
雄鹰展翅,离不开社会各界的托举。诚邀广大校友、企业及爱心人士参与捐赠,共育英才,共襄盛举。
财务处许老师:17644452255
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李老师:18738031641